注意,保健品能和药物同时服用吗
当医生为患者开处方时,有些患者,特别是老年人,常会问医生这样一个问题:“我现在还在用某某保健品,与这些药物同时吃,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应当说,服用者只要不擅自加大药品和保健品的剂量,注意二者错开服用,一般是可以的。当然,也有一些保健品(尤其是滋补类保健品)与某些中、西药物之间确有配伍禁忌,同服有时会影响药物疗效。那么,哪些保健品不宜与药物同用呢?
一般而言,含有相同滋补类中药的成药(或煎剂)最好不要与保健品同服。如“人参首乌胶囊”不宜与含人参为主的保健品同用;同时中医认为,人参反藜芦,畏五灵脂、萝卜籽(包括萝卜),在服用这几种中药时,最好也不要与含人参的保健品同服。服用补肾壮阳的“参茸三鞭丸”,就不应再服含鹿茸、鹿鞭等类似成分的保健品,否则可能因功效叠加而出现胸闷、气紧、烦躁、流鼻血等不良反应。清热药及滋阴药性寒、粘滞,这两类中药如与同类的保健品同用,容易损伤脾胃,导致消化功能下降,也应当尽量避免。
有的西药也不宜与某些含有中药成分的保健品同时服用。比如,含有仙茅、白芍、桑椹等的保健品,因有鞣质成分,与硫酸亚铁、维生素B、酶制剂发生相互作用,使药效降低,故不宜同服。甘草、鹿茸具有糖皮质激素样作用,与水杨酸钠同服时,会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与强心苷类西药同服时,可加重其毒性反应;与甲苯磺丁脲合用时,可减低后者的降血糖作用。所以,含甘草、鹿茸的保健品不应与以上西药合用。
近年有报道,银杏类保健品不能与阿司匹林合用,因为银杏内酯是血小板活化因子(PAF)的强抑制剂,同服可导致眼前房出血;当归、丹参为主的保健品不宜与华法林(抗凝药)同用,否则会导致出血增加;人参类保健品与抗抑郁药(如苯乙肼)合用时,有可能引起头痛、震颤和狂躁症状。
由于保健品常由多种物质组成,实际成分又不全部公开,一般人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如果患者需要服用,最好能将保健品服用的时间和中、西药物服用时间错开1~2小时为宜,这样有利于避免或减少配伍禁忌发生。
配伍禁忌(注解):是指药物在体外配伍,直接发生物理性的或化学性的相互作用会影响药物疗效或发生毒性反应,一般将配伍禁忌分为物理性的(不多见) 和化学性的(多见) 两类。临床上合并使用数种注射液时,若产生配伍禁忌。会使药效降低或失效,其至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应避免。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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