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商务局:“严厨老坛酸菜鱼”(苏宁生活广场店)的卡可以继续使用,不过……
我们关于“严厨老坛酸菜鱼”(苏宁生活广场店)的第三篇文章后有一条留言:
商务局代表着官方,他们的通知应该是很慎重的。所以,各位如果有这家店的卡,可以考虑去把它用掉。
另一条路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说真的,看到这条留言、接到这个电话,真是非常感慨。
拿什么维护你,我的权利?
“预付式消费卡”问题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但大家都感觉维权很难。
通过这一个星期来的遭遇,我们也感到:难,真的很难。
而如果说为什么难,经营者的赖账、蛮横,固然是重要原因,而滋生并纵容这种情况的土壤,才是困难的根源。
我在此处所说的土壤,当然包括大家普遍诟病的政府各部门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甚至纵容和包庇,也包括很多人权利意识的淡漠和怕事的心理。
在此次维权的过程中,我们连续推出的三篇文章,都提示这家店的持卡人与我们联系,并且提供了的微信,但截至昨天,也只征集到了6个人的信息。
6月24日(星期天)、6月27日(星期三),四天之内,“严厨”总部两次派人专程来淮,和我们协商解决。出于对于自身企业形象的维护,他们在我们并没有发起诉讼、严厨苏宁店的特许经营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先行作了赔付。
看起来,6个人似乎是维权成功了,但是,我心里并不轻松。
掀起如此轩然大波的一次消费维权,难道就此草草收场了吗?
我们要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结果?
而且,6个人的维权成功,和众多人利益继续受到侵害,这样的局面,我该如何面对?怎样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一直在帮助我们维权的“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于中权律师告诉我一句法律界的名言,让我感到了释然: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在接到商务局电话之前,我们也正在准备就“严厨”(苏宁店)事件第四次发声。
有了政府部门的出面和对方态度的软化,我们觉得应该稍作退让。
原标题是:
“严厨老坛酸菜鱼”(苏宁生活广场店),消费欺诈、无证经营、逞强耍横,凭什么底气这么足?真的没人管了吗?
现在我们将此店的“三宗罪”忽略两项,只说说“无证经营”。
报告工商部门:严厨(苏宁店)“无证经营”
之前,我们曾向“12345”投诉“严厨老坛酸菜鱼”(苏宁生活广场店)“涉嫌无证经营”,6月27日下午收到市场监管局的电话,一日之内,事态的发展很有戏剧性:
三部曲之一:“无证经营”,仍在停业
6月27日下午,接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电话,他说星期一下午去查了这家店,发现的确存在实际经营者和营业执照上的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已责令整改。我问是否应该停业,他说:是的。
毛主席说:革命就怕“认真”二字。
当天晚上,一个朋友自告奋勇去做了卧底,为了让证据更充分,他还消费了,有收银小票为证。如果需要的话可以提供。
一进门,就有服务员问候:欢迎光临。店内也有人在消费
三部曲之二:“托管经营”,不属于无证
今天(6月28日)上午,我们把仍在营业的情况向0517-83788829作了反映,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去查处过了,“于总”和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沈振”之间有委托管理协议。所以不能算无证经营。(但他承认,如果这个事实成立,该店就涉嫌“商业欺诈”。不过他说不归他们管。)
三部曲之一:板上钉钉——“无证经营”!仍在营业
有一位关心此事的朋友问及事情的进展,我提到了“托管”的问题,他提供了如下证据:
把关键信息放大(点击可看大图)。
网上关于此店的信息和店内的“营业执照”,名称、经营场所、注册时间、经营者/法人代表……信息都完全一致
然而,在网上信息中,可以很明确地看到公司状态显示为“注销”!
网上查不到具体的注销时间。市场监督局的人说星期一下午他们去检查过,我们姑且认为他们核实过这个营业执照的合法性。也就是说当时还没有注销。
也许在看了我们星期二推出的关于“消费欺诈,退一赔三”的文章,他们紧急注销了?
我们无从取证,也无意取证。
无论如何,目前情况下,该店继续经营,就确定是“无证经营”。对于餐饮企业来说,准入门槛是很高的,涉及工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一系列部门。
我们欲电话反映最新了解到的情况,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0517-83788829,从下午点半到四点,一直无人接听。
截至6月28日下午6点,该店仍正常营业。
门口站着几位服务员。给我们提供照片的朋友说,服务员看到有人拍照,立刻退到了店里。
据说现任老板对他们不错,工资都还能正常发放。
老员工是宝,老顾客又何尝不是呢?
所谓和气生财,对老顾客理当好好珍惜,好好商量。非要逞强耍横,似乎挽回了前期损失,但丢失的一定是未来市场。
孰轻孰重,相信“于总”是掂量得出来的。
希望涉及的部门、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能够严格执法。
结语
维权至此,深深感到,单靠消费者自身的力量,“维权”是一件成本高、收益小的事情。
首先,我们当然是呼吁各职能部门能更加明确职责,让良善之人尽量少受伤害,让公平守法成为全社会的风尚。
同时我们也想说,权利的享有和被尊重,是需要自己争取的。
一旦权利遭到侵害,如果不想忍气吞声,就行动起来,找跟自己有同样遭遇的人,大家群策群力,共同努力,一定能推动事情朝好的方向发展。
总之,虽然权利受法律保护,但是一旦遭到侵害,如果自己不能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解决方案,权利的丧失就成了必然。
如果大家有意就此事继续采取行动,可以跟江苏光剑律师事务所于中权律师联系。他是值得信赖的。
小于律师的电话:18260345765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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