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泉城反走私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
2021-12-04 08:09:55 发布来源:济南日报·济南发布
为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12月3日,在“12·4”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济南市口岸物流办(济南市打私办)在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清华园校区,开展泉城反走私进校园普法活动。
此前,济南市口岸物流办(济南市打私办)在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清华园校区,打造了全国首个校园反走私文化广场——泉城反走私文化广场,意在通过提升学生群体反走私自觉性,影响带动家长,提升整个社会的反走私意识。
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校长魏盈说:“我们本身就是双语学校,国际化程度相对高一些,与国外交流也相对较多。反走私宣传是普法宣传的一部分,设立反走私文化广场,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教育学生从小培养守法意识,在孩子心中种下反走私的种子,助力健康成长。”
12月3日举行的泉城反走私进校园普法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改变传统的普法宣传员向学生宣传讲解反走私法律法规的形式,转而由学生学习反走私知识之后,向家长委员会成员讲解文化广场的具体内容。
学生们结合泉城反走私文化广场的动物卡通形象、漫画、事例、实物模型等,绘声绘色讲解什么是走私,为什么要反走私,走私有哪些危害,出入境能带什么,不能带什么。
整个泉城反走私文化广场分野生动物反走私、大宗商品反走私、文物反走私、贵金属反走私、普通商品反走私、海关法律法规六大板块,围绕学校操场一周,内容丰富详实,富有表现力。
家委会成员结合学生们的讲解,参观完泉城反走私文化广场之后表示,专业的《海关法》等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表现出来,让他们受益匪浅。
参加活动的泉城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牢固树立“宣传也是打私”的理念,开展“小手拉大手,泉城反走私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非常有意义。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参观活动结束后,举行了座谈会,家长老师们畅所欲言,交流参观学习体会和心得。
济南市口岸物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杜红波还向泉城反走私志愿服务形象大使、济南市东方双语实验学校副校长刘国妍,颁发了泉城反走私志愿服务家庭牌匾。
刘国妍自2005年以来就积极参与泉城义工志愿服务活动,2007年还发起成立了泉城义工历下区少年团,影响身边学生和亲戚朋友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她的家人和孩子也在她的带动下,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020年10月,泉城反走私志愿服务团成立,刘国妍成为泉城反走私志愿服务形象大使,积极学习反走私知识,参加反走私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带动更多人提高反走私意识。
济南市口岸物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钟召波,历下区政府办副主任温立群,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强,全程参加这次普法活动。
近年来,济南市打私办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部门间合作,宣传反走私。今年4月份,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济南海关举办国门生物安全展等契机,济南市打私办深入学校,采取发放反走私宣传材料、帆布袋、现场讲解反走私案例、反走私实物展示等形式,宣传守卫国门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提升学生反走私意识。
责任编辑: 李欣苁